纳吉的居家服刑,周六(11月7日)一天三个反转。
先把时间线摆正:11月6日缴清5,000万令吉罚款(其政党代付,约1,230万美元)后,高庭发出"缴罚款释放令"(Order of Discharge on Payment of Fine)——即时释放,同时写明SRC余刑按条件特赦居家服刑到2028年8月23日。他一度离开监狱,几小时后被带回。
11月7日王宫发声明:最高元首的决定明确、必须被尊重,试图挑战即形同违抗元首(AP)。
同日总检察署(AGC)书面表态,否认违抗特赦令,要求法院紧急裁决两件事:一是那张释放令的法律效力——SRC刑期是"继续居家服刑"还是"视为服毕";二是若视为服毕,2025年12月1MDB案的15年刑期(排在SRC之后服)是否即刻起算。AGC自己把风险说透了:若刑期已服毕却继续关押,可能关超过法定期限;若刑期仍在,执行须符合特赦令。AGC吁各方别透过媒体争论。
同日Taman Duta住所的安保撤了:警车、狱政车辆、黄胶带都不见,只剩媒体蹲守(Malay Mail引Astro Awani)。
判断:争议不在特赦有没有效,在那张释放令怎么解释——这决定他余刑在家还是回监狱,顺带决定1MDB那15年什么时候开始计。
开放问题:法院若判"刑期服毕",1MDB案接棒的时点怎么定?
来源:AP/ABC、Malay Mail、NST、Scoop.my(AGC声明全文)。法治新闻,不涉投资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