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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 11月2日宣布出1.6亿美元(约6.51亿令吉)在森美兰波德申Springhill工业园建共享水设施:玲珑河边一座离河蓄水池加一座水处理厂,日产6500万升饮用水,投产后归州政府资产臂MBINS所有。承建是金务大(Gamuda Bhd),配合州政府和州水供公司SAINS。
分水口径才是重点:金务大2025年1月首次公布项目时就写明,6500万升里25%留给民用,75%供数据中心。Google的说法是配合它亚太用水120%回补目标;蓄水池丰水期截洪、枯水期放水,不动河流基流。同场Google还承诺园区电费和并网基建成本100%自付——水和电都自己掏,换开发权。
一件事对不对,看哪个数字:看6500万升投产后的实际分流比例,和25%民用承诺的执行口径。不是荐股。
留的问题:如果这条自掏水电换开发的模式复制到柔佛,本地公用事业赚的是工程费还是长期水费?